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,是中华儒商文化的真谛,也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。
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和道德。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,它不是靠政府或权威机构的指令来连接生产、分配、交换、消费等社会再生产链条,而是靠千百万市场参与者的自主交易活动来实现社会再生产循环的。也就是说每个市场主体与他人的买卖、租赁、借贷等交易行为按约定进行,是整个社会生活与生产顺畅运行的前提。而每个市场主体按约定的价格、约定的时间,对合乎约定质量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交易,就是诚实守信、尚德重诺。所以,人们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。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,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进步,诚信重要性的认识也不断提高。但是,毋庸讳言,现阶段还存在种种不诚信现象。
“买货付钱”的基本伦理道德被破坏,应收账款居高不下。商品和服务交易是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交易内容,尽管现代银行业创造出若干新的支付与结算方式,可是“买货付钱”、“钱货两清”还是人们对商品买卖这一基本交易行为所应遵循规则的基本概括。在巨额应收款的拖累下,有的企业垮了;有的企业不得不向银行贷款;有的企业靠以物易物度日,甚至出现了靠“抹账”经营的企业。
“借钱就还”的规则被破坏,银行坏账攀升。“借钱就还、再借不难”,这是我国妇孺皆知的基本道德规范,不少企业信用意识差,甚至希望通过逃废债甩包袱,结果使专门从事货币借贷的银行不良贷款过高。
诚信的商人讲“货真价实、童叟无欺”,而少数人利欲熏心,疯狂掺假使假、制假售假,以及假冒他人名牌,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,这些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,同时也是诚信意识淡漠的表现。
多管齐下,综合治理,努力建设一个信用社会。诚信意识的增强、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长期工作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。一是加强诚信意识的宣传和培养,诚信首先是个文化概念,所以在全社会切实弘扬尚德守信的文化传统至关重要。二是健全法制建设,假如通过自律不能使人守信的话,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实现,营造出一种遵纪者盈、违法者亏的法律环境。三是健全信用体系,完善征信环境。利用电子信息技术,建立不守信个人、企业的名单平台,增大不守信企业个人的行为成本,迫使其从个人利益角度约束自己行为。四是鼓励守信行为,培育信用资产。对于诚实守信的企业、个人,通过各种形式予以“奖励”,如银行对守信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,不要求抵押、担保;对守信司机降低车险收费标准,减少年审次数等等。通过这些方式,鼓励个人重视自己的信用形象,鼓励企业培育信用资产。 |